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法规的出台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这里试图解读一下它的内容,并评估可能产生的影响。
《标识办法》的背景与核心内容
当前AI生成的文本、图片、音频和视频等内容已经广泛存在于网络空间。这些内容在促进经济发展、丰富网络内容、便利公众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虚假信息传播和网络生态破坏等问题。《标识办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希望能够规范AI生成内容的标识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标识办法》定义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范围,包括利用AI技术生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标识分为显式和隐式两种类型:显式标识是用户可明显感知的文字、声音或图形提示;隐式标识则是嵌入文件数据中不易被用户感知的技术措施。
对于不同类型的内容,《标识办法》提出了具体的标识要求:文本需在起始、末尾或中间位置添加标识;音频需添加语音提示或音频节奏提示;图片和视频需在适当位置添加显著提示标识;虚拟场景则需在起始画面添加标识。同时,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内容下载、复制、导出功能时,应确保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
《标识办法》的技术创新与治理逻辑
《标识办法》与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同步实施,形成了"技术规则+技术标准"的双轮驱动治理体系。这种结合体现了我国在人工智能治理方面的创新思路,即通过技术和法律的有机结合,构建全流程、精细化的产业生态链治理机制。
显式与隐式标识的有机结合使得通过技术检测机制识别AI生成内容成为可能,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确立主体行为性质的初步证据效力。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标识办法》鼓励服务提供者在生成合成内容中添加数字水印等形式的隐式标识,这在技术上为内容溯源提供了可能11。
《标识办法》明确了标识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要求服务提供者在履行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手续时,提供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材料,并加强标识信息共享。这种协同性和融贯性的设计,有助于形成多部门协同、全流程的监管框架。
《标识办法》对业界的影响
技术研发与合规成本
《标识办法》的实施将推动企业投入更多资源开发标识技术和合规系统。服务提供者需要开发和实施显式与隐式标识系统,内容传播平台需要建立核验机制,这将增加企业的技术研发和运营成本。
与此同时,将人工智能标识管理的最低要求上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表明人工智能标识活动已与社会安全紧密相连。这一制度体系将推动行业建立"生成即标识"的技术规范,促进产业内生合规。
平台责任与业务模式调整
内容传播平台需要承担更多责任,包括核验文件元数据中是否含有隐式标识,为用户提供标识功能,并根据情况在发布内容周边添加显著提示标识。这将改变平台的内容审核流程和用户体验设计。
一些依赖AI生成内容而不希望被明显标识的商业模式可能需要调整。《标识办法》虽然允许用户申请不含显式标识的生成内容,但服务提供者需要在用户协议中明确用户的标识义务和使用责任,并保留相关日志不少于六个月11。这种灵活性为商业应用提供了一定空间,同时也确保了责任可追溯。
《标识办法》对个人用户的影响
内容识别与信息判断
普通用户将能够更容易识别AI生成的内容,这有助于提高信息判断能力,减少被虚假信息误导的风险1213。例如,此前曾出现"地震小男孩"等AI生成内容引发的谣言传播事件,标识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减少此类问题12。
用户责任与创作行为
个人用户在使用网络内容传播服务发布AI生成内容时,需要主动声明并使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标识功能11。这意味着个人创作者使用AI工具需承担新的责任,需要注意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或隐匿标识1114。
对于希望使用AI工具进行创作但不希望内容被明显标识的用户,《标识办法》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允许用户向服务提供者申请不含显式标识的内容,但用户需要接受相应的标识义务和使用责任。
《标识办法》在全球AI治理中的定位
《标识办法》的出台与国际AI治理趋势相呼应。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在关注AI生成内容的标识问题,如欧盟《人工智能法》、澳大利亚的相关规定以及美国和英国正在制定的法案。中国的这一规定提供了AI标识管理的"中国方案",为全球AI治理规则形成和协调提供了参考。
值得注意的是,《标识办法》是中国AI治理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形成了有效衔接。这种系统性的法规建设反映了中国对AI治理的全面思考。
结论与展望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AI治理进入了更加精细化、系统化的阶段。通过建立标识机制,它既回应了公众对AI生成内容真实性的关切,也为AI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规范指引。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应用场景的丰富,可以预见AI内容标识技术将不断演进,相关标准也将更加完善。重要的是,这一制度既要确保公众能够区分真实与虚拟,也要保持足够的灵活性以支持AI创新。在推进技术治理的同时,提升公众对信息内容真实性的批判性评估能力,培育公众人工智能素养,同样是不可或缺的一环6。
《标识办法》的实施将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需要监管部门、企业和用户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开放、公平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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