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核心内容

8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一时间大家都在转发,但很少有人解读,这里就试着解读一下。

背景与意义:从“互联网+”到“人工智能+”

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揭开了以互联网为驱动的产业变革序幕,掀起了一场互联网深度应用的革命,取得了丰硕成果 。

十年后的今天,人工智能技术取得了革命性突破——特别是大模型等实现了类人智能思维,在自动驾驶、智能制造等领域展现出颠覆潜力 。人工智能迎来了创新突破和产业变革的关键窗口期,各行各业对其应用需求强烈 。

在此背景下,202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作为“人工智能+”的顶层设计,旨在充分发挥我国产业体系完备、市场规模大、应用场景丰富等优势,加速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落地,重塑传统产业并催生大量新兴产业 。

正如专家所言,此次《意见》的战略意义远超单一技术扶持,而是要将人工智能确立为构建新质生产力与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涵盖科技创新、产业变革以及治理体系的系统性重构 。可以说,“人工智能+”行动承接了2017年《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战略愿景 (到2030年成为世界主要AI创新中心),但更加聚焦于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和赋能,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发展从规划蓝图迈向全面落地实践的新阶段。

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意见》首先明确了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文件强调要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等优势,强化前瞻谋划、系统布局,分领域施策,开放共享,并确保人工智能发展安全可控 。这一指导思想体现了发展和安全并重的原则:既要加快推动AI创新应用,又要守住安全伦理底线。

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到2027年:率先在6大重点领域实现人工智能的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的应用普及率超过70%,智能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显著增强 。这意味着到“十四五”末,我国将在重点行业大规模部署AI,涌现出一批标志性应用成果。

到2030年:人工智能将全面赋能我国的高质量发展,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普及率超90%,智能经济成为经济重要增长极 。也就是说,2030年左右AI应用将无处不在,智能经济从当前的新兴板块成长为支撑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技术普惠和成果共享水平大幅提升。

到2035年:我国全面迈入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的新阶段,人工智能将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这与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国家远景目标相契合,意味着届时人工智能将深度嵌入生产生活各方面,显著提升国家的生产力和治理能力。

总体来看,上述目标体现了从近期、中期到远期分步走的安排:先在本十年内大幅提升AI融合应用水平,进而在2030年左右形成智能经济的新格局,最终在2035年奠定进入智能社会的基础。这既延续了我国此前AI战略(如2017年规划提出2030年世界领先 )的目标,又突出了应用牵引和赋能发展的导向。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意见》从重点行动和支撑保障两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这一条很厉害,确立了智能体技术的持久性,即便AI发展到了AGI,它不会被高速发展的技术所替代?】

六大重点行动:“人工智能+”赋能百业

《意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部署了“人工智能+”六大重点行动 。这些行动覆盖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和全球合作六个方面,体现出人工智能赋能全方位、全链条发展的思路。具体如下:

“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在科技创新领域深入应用AI,加速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效率提升【提法还是比较科学的,没有说“跨越”或“突破”】。 《意见》提出探索AI驱动的新型科研范式,加快建设应用科学大模型,推动科研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升级,打造开放共享的高质量科学数据集 【图书情报工作应抓住机遇】。这将有助于提升对复杂科学数据的处理能力,“从0到1”实现更多基础研究突破。同时强调AI驱动的研发模式创新,促进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的一体化协同,加速“从1到N”的技术扩散和迭代 。《意见》还特别提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革新,推动社科研究向人机协同模式转变,拓展研究视角。尤其强调要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对人类认知判断、伦理规范的深层影响,探索构建“智能向善”的理论体系 。这表明决策层关注AI带来的伦理挑战,鼓励社科领域为AI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这是社科院应该关注的内容】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新业态培育。智能原生是关键词之一,《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将AI融入战略规划和业务流程,发展底层架构以AI为核心的智能原生企业,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赛道 。这意味着孕育一批从一开始就以人工智能为底座的平台型企业和商业模式。与此同时,在工业领域强调全要素、全流程的智能化升级:将AI深入应用到设计、中试、生产、服务、运营各环节,提升人员AI技能,突破关键工业软件瓶颈,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推进工业供应链智能协同和自适应供需匹配,推广AI驱动的工艺优化方法,深度融合工业互联网以增强决策执行能力 。在农业领域,提出加快AI驱动的育种体系创新,发展智能农机、农业机器人等装备,提高农业生产决策和作业智能化水平,强化农业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中的AI应用,帮助农民提升经营能力 。在服务业方面,《意见》要求推动服务业从以数字化为主的互联网服务向智能驱动的新型服务演进,探索无人服务与有人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在金融、交通、法律等行业大力推广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拓展服务范围,催生智能化服务新形态 。总的来看,“AI+产业”行动将纵深改造传统产业,并培育出诸多AI赋能的新产业、新企业,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

“人工智能+”消费提质:面向消费领域,发挥人工智能对消费升级和新型需求的引领作用。首先是服务消费方面,要拓展更多智能消费新场景,培育覆盖更广、内容更丰富的智能服务业态。例如发展提效型、陪伴型等智能应用,打造智能助手等服务新入口,同时加强智能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娱、家政、出行、养老等生活服务品质,满足个性化、体验式的消费需求 。其次在产品消费方面,推动智能终端“万物智联”,构建智能产品生态,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服务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产品,营造全场景的智能交互环境 。同时鼓励前沿技术融合,提出加快人工智能与元宇宙、低空飞行(无人机)、增材制造(3D打印)、脑机接口等的融合创新,探索智能消费产品的新形态 。这一系列举措旨在通过AI赋能,丰富消费供给、提升消费品质,激发国内市场的需求潜力,并引导企业开发符合未来趋势的新产品和新业态。

“人工智能+”民生福祉:将人工智能广泛应用于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首先是工作方式的创新,利用AI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并赋能现有岗位。通过探索人机协同的组织架构,发展智能代理等新型职业形态,在劳动密集或危险岗位上引入AI,既弥补劳动力短缺又保障安全 。同时要开展大规模AI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数字素养,并评估AI应用对就业的潜在冲击,引导产业创新更多地朝增就业方向发展,减少对传统就业的不利影响 。第二是学习方式的优化,推动AI融入教育全要素和全过程,发展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学模式,实现大规模因材施教,提升教育质量和公平 。还鼓励全民学习AI新知识新技术,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第三是生活品质的提升,推广人人可享的高水平居民健康智能助手,有序应用AI于辅助诊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等场景,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同时,让AI在文化内容创作与传播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富有中华文化元素的智能创作,壮大数字文化产业 。在养老助残、精神陪伴、全民健身、“好房子”建设等方面也鼓励广泛应用AI,构建更有温度的智能社会 。这些举措着眼于民生领域的痛点,希望借助AI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应对老龄化挑战,并让人民在智能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人工智能+”治理能力:推进人工智能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安全保障水平。《意见》提出要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包括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改造,探索面向智能终端发展的城市规划与管理,提高城市运行的智能化水平 。同时将AI技术延伸应用到乡村治理,促进城乡智能普惠,并鼓励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政务服务方面,有序引入AI打造精准感知需求、主动提供服务、全过程智能办理的新模式,提高政府服务质量 。在公共安全治理上,打造多元参与的安全治理新格局,构建涵盖自然人、数字人、机器人等主体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推广AI在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治安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监测预警、指挥决策、应急救援等能力,并应用AI维护国家安全和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此外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提出“共绘美丽中国生态治理新画卷”,通过AI提升空天地海一体的动态感知和国土空间智慧规划水平,强化生态环境各要素监测预测及碳市场建设等能力,构建智能协同的精准治理模式 。归纳而言,“AI+治理”强调运用人工智能实现治理方式的革命性升级:一方面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另一方面提高对风险的发现处置能力,最终实现更高效、精准和协同的社会治理体系。

“人工智能+”全球合作:面向全球层面,倡导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合作与治理共识。一方面是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中国将人工智能视为造福全人类的国际公共产品,主张打造平等互信、多元共赢的AI技术开放生态 。具体举措包括深化AI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AI技术开源可及,加强算力、数据、人才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升AI开发和应用能力,弥合全球“智能鸿沟” 。另一方面是共建全球治理体系,支持联合国在其中发挥主渠道作用,推动各国广泛参与AI治理规则的制定 。中国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对接人工智能相关的治理规则和技术标准,共同研判和应对AI应用带来的全球性风险,确保AI发展安全、可靠、可控 。总体来看,这体现了中国在AI时代争取国际话语权和责任担当的态度:既通过输出技术和经验实现AI红利共享,又主动参与乃至引领全球AI治理规范的构建,塑造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发展范式。

八大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要落实以上重点行动,《意见》从技术、资源、人才、制度多个层面提出了八项基础支撑能力建设任务,为“人工智能+”行动提供全方位支撑:

  • 模型基础能力: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多路径的模型架构创新。研究更高效的模型训练和推理方法,探索新型模型应用形态,提高复杂任务处理和人机交互的性能 。同时建立健全模型能力评估体系,促进模型迭代升级 。这一举措旨在夯实大模型等AI核心技术根基,解决“卡脖子”的基础算法问题,为各领域应用提供强大的底层支撑。
  • 数据供给创新:持续建设高质量的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并完善适应AI发展的数据产权和版权制度 。《意见》鼓励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新机制,例如按照数据价值贡献度对数据提供者进行补偿和收益分成,以激励更多数据供给 。同时支持发展数据标注、合成等技术,培育壮大数据处理和数据服务产业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破解数据共享难、数据孤岛等瓶颈,保障AI发展的“燃料”充足且规范。
  • 智能算力统筹: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布局和协同。支持国产AI芯片攻关和配套软件生态,推动建设超大规模智能计算中心,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布局 。充分发挥“东数西算”等国家算力枢纽作用,推进数据中心、网络、电力的资源协同,并探索算力基础设施市场化运营模式 。鼓励发展标准化、可扩展的算力云服务,使AI算力供给更加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色安全 。这一系列举措对应了解决算力不足和分布不均的问题,通过统筹规划提高算力利用效率,为AI大规模应用提供必要的“底座”。
  • 应用发展环境:优化人工智能技术落地和产业化的环境。布局建设国家AI应用中试基地,为新技术向现实应用过渡提供试验平台 。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加快智能化转型,重构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培育专业的AI应用服务商,发展“模型即服务”、“智能体即服务”等新业态,打造完整的AI应用服务链条 。同时,健全AI应用场景建设的指引和标准,完善容错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成果转化 。并加快重点领域AI标准研制,推动跨行业、跨领域及国际标准的联动 。这些措施相当于为AI应用扫清障碍、筑巢引凤:通过试点示范和规则标准,使创新应用更容易生根发芽、快速推广。
  • 开源生态繁荣:大力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推动模型、工具、数据集等资源汇聚开放,培育优质开源项目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开源贡献的评价激励机制,例如鼓励高校将开源贡献计入学分和业绩,支持产学研各方探索普惠高效的开源新模式 。加快构建面向全球开放的开源技术体系和社区生态,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源项目和开发工具 。这一系列举措表明政府意识到开源对AI发展的独特价值:正如有专家指出,大模型的不可解释性使得开源模式更能赢得信任,吸引更多开发者参与创新,人工智能的发展必然是一个开放、开源的进程 。通过营造繁荣的开源生态,中国希望聚合国内外的创新力量,避免闭门造车,从而在开放协作中加速AI技术演进并提高透明度和可信度。
  • 人才队伍建设:面向人工智能的人力资本培养和引进留用。《意见》强调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覆盖全学段,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中完善相关学科专业布局,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 。要超常规地构建领军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师资队伍,推进产教融合和国际化人才培养 。同时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评价体系,更好发挥顶尖人才作用,给青年人才更大舞台 。支持企业用好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引才留才 。这些政策将为AI领域源源不断输送人才,并营造鼓励创新创造、宽容试错的氛围,解决当前高端AI人才紧缺与流失的问题。
  • 政策法规保障:完善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环境。一方面健全国有资本投资考核和风险监管制度,鼓励国有资本加大对AI领域的投入。另一方面加大金融和财政支持力度,发展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战略投资,完善风险分担和退出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和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的作用 。同时,完善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快推动AI健康发展的立法工作 。这些措施将为AI产业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和清晰的监管指引,确保产业在规范中发展,避免野蛮生长或风险失控。
  • 安全能力提升: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与伦理风险,构筑全方位的AI安全保障体系。要求加强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各环节的安全能力建设,防范模型黑箱、幻觉、算法歧视等带来的风险 。通过前瞻性评估和持续监测,提高AI应用的合规性、透明度和可信赖程度 。建立健全AI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强化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实行包容审慎的分类分级监管 。目标是形成动态敏捷、多元协同的AI治理格局,确保人工智能的发展始终在安全可控的轨道上 。可以看出,中国政府对于近年来AI出现的伦理、安全问题(如深度伪造、决策偏见等)高度关注,通过完善软法与硬法相结合的治理手段,力图走出一条既鼓励创新又保障安全的平衡之路。

组织实施与展望

在组织保障方面,《意见》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人工智能+”行动全过程,并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形成部际协同推进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则要因地制宜落实本意见精神,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这意味着后续各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制定配套方案,分解任务指标,推动政策在基层落实。文件还要求强化示范引领,适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面铺开。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这体现了政府对AI科普和舆论引导的重视,意在提升公众对AI的接受度和参与度,为政策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结

可以预期,“人工智能+”行动的深入实施有望带来我国经济社会的一系列深刻变革:新型基础设施和智能产业生态将涌现,新就业岗位层出不穷,全社会的生产生活范式将被重塑。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应用,我国生产力有望实现革命性跃升,生产关系也将随之变革,从而加快形成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新形态 。当然,这一宏伟蓝图的实现离不开持续的技术攻关和踏实的政策落实。正如业已形成共识的,我国“人工智能+”顶层设计一直走在前列,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加速多领域的融合应用,解决好数据、算法、算力的协同发展问题 。未来政策、资本和市场如能形成良好互动,人工智能将更深地嵌入中国经济社会的肌理,成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也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和合作提供“中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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