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之后,谁来确认做到了?
近年各国和国际组织陆续发布AI原则、宣言、行动计划与治理建议。文件数量增加,不等于风险已经受控。关键在于:承诺是否有明确对象,是否能被核验,违背之后有没有后果?
国际治理文件大致有几类。峰会宣言表达共同方向;科学咨询机构整理证据和不确定性;国际组织提出原则与协调机制;条约和国内法律则可能形成更具体的义务。它们的约束力不同,不能把一份倡议写成法律,也不能因为一份报告没有强制力就忽略其证据价值。
布莱切利宣言和首尔峰会文件体现了政府间对AI安全的讨论;联合国《全球数字契约》和AI高级别咨询机构报告,把AI放在更广泛的数字治理与国际合作中;中国的全球AI治理倡议、非洲联盟AI战略,则从各自的发展与治理语境提出主张。布莱切利宣言;首尔宣言;联合国全球数字契约;联合国AI咨询机构;中国倡议;非洲联盟战略
这些文件不能简单排成“先进”与“落后”的序列。它们在安全、创新、主权、权利和发展之间作出不同权衡;文本能证明公开立场,却不能独立证明政策已落实。比较时,应问谁参与起草、谁承担成本、谁可获得技术与资源、谁能监督执行。
发展权不是无限扩张的许可证
全球南方国家对AI治理常提出一个合理问题:如果高收入国家率先积累算力、数据、人才和标准制定权,其他国家是否只能接受别人设定的风险门槛?“发展权”在这里不应被简化成“每个国家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开发任何系统”。它更接近公平参与:有能力建设本地技术与公共服务,有机会参与规则制定,能分享收益,也不被迫承担他人扩张产生的风险。
这与安全并不冲突。高危能力可能跨境传播,后果不按国界分配;因此需要共同底线。但若规则只提高后来者成本,却不提供技术援助、评估资源和决策席位,安全制度就可能固化既有优势。反过来,发展主张也不能被用来免除对本国公众的责任。公平发展与风险约束必须一起设计。
从漂亮原则走向可核验安排
承诺要落地,至少得回答四个具体问题:什么能力或用途受约束?由谁评估?什么证据可以被外部复核?出现违约或事故之后怎么办?对于前沿模型,可以讨论共同的能力测试、重大事故通报、独立评估和明确的暂停触发条件;对于公共部门应用,则需要透明采购、影响评估和申诉机制。
核验也有代价。公开所有技术细节可能带来新的安全风险,完全保密又会让公众无法判断承诺真假。可行的折中不是取消核验,而是让具备独立性、保密义务和专业能力的机构查看必要证据,并公开结论、方法边界与利益冲突。
全球治理不可能靠一纸宣言完成,也不应被理解为少数国家替全世界看守技术。真正的考验,是能否建立一种安排:危险能力受约束,承诺可检查,发展机会不被垄断,受影响的人有发言和救济渠道。若做不到,文本越宏大,公众越有理由追问它究竟改变了什么。
主要来源
- Bletchley Declaration on AI Safety (2023).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bletchley-declaration-on-ai-safety
- Seoul Declaration for Safe, Innovative and Inclusive AI (2024).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seoul-declaration-for-safe-innovative-and-inclusive-ai
- United Nations. Global Digital Compact. https://www.un.org/global-digital-compact
- UN High-level Advisory Body on AI. Governing AI for Humanity (2024). https://www.un.org/en/ai-advisory-body
- China. Global AI Governance Initiative. https://www.mfa.gov.cn/eng/zy/gb/202405/t20240530_11332743.html
- African Union. Continental AI Strategy (2024). https://au.int/en/documents/20240809/continental-artificial-intelligence-strate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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